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是臺灣光復初期最高行政機關的文書檔案,代表臺灣從日本殖民地接收而展開另一階段歷史的過渡時期文獻。其期間雖然短暫,但重要性不容忽視。該批檔案,涵蓋範圍甚廣,主要內容包括:
一、總類
二、民政
三、農、林、財、經及交通
四、工礦
五、宣傳
六、中美關係
七、臺灣省參議會與選舉
八、外僑、日僑遣送、檢查、徵用
九、日產及機關的接收
十、法規類
十一、地政
十二、附件
在臺灣省所屬機關(構)檔案文書之中,以管理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期檔案」最受矚目,約4千餘卷。
民國34(1945)年8月,日本無條件投降,臺灣回歸中國懷抱。國民政府特派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,綜理臺灣全省政務,同年9月20日國民政府公布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」,暫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(以下簡稱長官公署),隸屬行政院,準備接管臺灣行政及籌設地方組織事宜。10月25日長官公署正式成立。
民國35(1946)年10月國民參政會建議裁撤長官公署,36年2月臺灣發生「二二八事件」,時局動盪。同年4月22日行政院第784次會議決議撤銷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,5月16日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,行政長官公署同日撤銷,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走入歷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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